国家标准项目《组织资产管理体系成熟度评价》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中国质量协会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湖北省标准化研究院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120 质量 |
|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
本标准给出了组织资产管理体系成熟度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评价步骤。 本标准可用于组织资产管理体系自我评价,也可用于第二方、第三方对组织资产管理体系成熟度的评价,以及集团型组织对其下属组织进行资产管理体系成熟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