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可靠性试验方法》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1(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140 摩托车和机动自行车 |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可靠性试验的试验条件及中止试验条件、试验里程及里程分配、试验项目及方法和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赛车除外)的可靠性试验。 主要技术内容: 1、试验条件及中止试验条件:一般试验条件、中止试验条件、试验道路; 2、试验项目及试验方法:主要尺寸及质量参致的测量、走合、主要性能试验、可靠性试验、试验记录等; 3、故障模式及其分类:包括,整车、发动机、电机及控制器、蓄电池(系统)、传动系统、电器安全、车架、制动系统、电器及仪表、电磁兼容性等 4、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