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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海洋预报和警报发布 第4部分:海啸警报发布》由 TC283(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海洋)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2692-T-418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8-07
申报日期
2018-06-28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2-26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3-11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6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归口单位
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海洋)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贯彻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的要求,综合考虑生产部门、预报部门需求,开展海洋标准研究,确定海洋标准化对象和范围,完善海洋标准体系,提高海洋标准协调性和一致性。

搜集整理风暴潮、海啸和海冰等海洋灾害历史数据,并与数值模拟的方法相结合,建立完整的历史资料序列,利用数理统计分析的方法研究海洋灾害的时空演变规律,在此基础上开展海洋预报和防灾减灾通用标准、海洋环境要素等级标准和海洋环境预警报发布标准等方向的七项国家标准编制工作。

主要包括《海洋预报术语》、《风暴潮等级标准》、《海浪等级标准》、《渤海和黄海北部海冰预报等级》、《海啸等级标准》、《海洋预报和警报发布 第4部分:海啸警报发布》和《海洋预报和警报发布 第5部分:海水温度预报发布》。

本部分的编制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落实国家海洋局《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规范海啸警报发布,确保海啸警报标准与IOC相关技术标准接轨. 本部分立足于当前世界范围海啸预警方面的工作实际,在国内现有海啸预警报发布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海啸预警报发布标准。

本部分将为海啸灾害预警报部门提供统一的警报等级规范,为海啸灾害应急管理部门进行防灾减灾组织管理提供依据,对于我国沿海民众防范和规避海啸灾害,维护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各级海洋预警报部门的制作、发布海啸警报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进行的防灾减灾工作,以及海啸灾害信息的媒体报道工作,主要应用单位包括各级海洋预警报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新闻媒体等。 本部分确定了海啸警报中需要用到的专业词汇、介绍了相应原则、划分了海啸警报的等级、规范了警报产品的内容、发布格式、发布方式、引用资料等。 本部分规定的海啸警报等级划分如下: 1、海啸一级警报(红色) 受地震或其他因素影响,预计海啸波将会在我国沿岸产生3(含)米以上的海啸波幅,发布海啸一级警报(红色)。 2、海啸二级警报(橙色) 受地震或其他因素影响,预计海啸波将会在我国沿岸产生1(含)-3米的海啸波幅,发布海啸二级警报(橙色)。 3、海啸三级警报(黄色) 受地震或其他因素影响,预计海啸波将会在我国沿岸产生0.3(含)-1米的海啸波幅,发布海啸三级警报(黄色)。 4、海啸四级信息 受地震或其他因素影响,预计海啸波将会在我国沿岸产生0.3米以下的海啸波幅,或者没有海啸,发布海啸四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