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港口岸电系统建设导则 第1部分:电网侧》由 52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中国船级社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
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交通运输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成为减少港口环境污染与能源消耗,落实国家港口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也是水运行业顺应国家绿色发展潮流,实现科学发展的具体举措。
当前,岸电设施即将进入建设发展期,缺乏统一的建设原则和技术原则,新建和改建岸电设施无据可依,造成建设成本高、资源浪费,迫切需要进行岸电设施设计导则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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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港口岸电系统建设中电力系统部分、岸电设备部分、 运营监控部分等基本建设原则和技术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及改造的港口岸电设施,适用于沿海、沿江、沿内河等不同港口岸电系统的建设,适用于公务码头、集装箱码头、干散货码头、邮轮码头及滚装船码头岸电设施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