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港口岸电设施术语》由 52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中国船级社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
靠港船舶产生的大气和噪声污染严重影响了港口环境和船员生活,采用港口岸电是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绿色交通的可靠保障,也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船舶靠港后应当优先使用岸电”和国务院《“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的重要举措。
当前,港口岸电设施标准体系的缺失造成了港口岸电接口不统一、建设不规范,术语作为整个标准体系的基础性标准,是其他相关标准制修订的依据,急需进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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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港口岸电设施通用术语及定义,包括港口岸电系统及设备、港口岸电运行与维护、港口岸电计量、港口岸电监控及运营服务。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岸电设施标准术语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