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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港口岸电设施术语》由 52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中国船级社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0623-T-5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3-28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020
29 电气工程
29.020 电气工程综合
归口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执行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靠港船舶产生的大气和噪声污染严重影响了港口环境和船员生活,采用港口岸电是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绿色交通的可靠保障,也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船舶靠港后应当优先使用岸电”和国务院《“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的重要举措。

当前,港口岸电设施标准体系的缺失造成了港口岸电接口不统一、建设不规范,术语作为整个标准体系的基础性标准,是其他相关标准制修订的依据,急需进行制定。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岸电设施通用术语及定义,包括港口岸电系统及设备、港口岸电运行与维护、港口岸电计量、港口岸电监控及运营服务。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岸电设施标准术语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