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32(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节能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
本标准适用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t的M1类、M2类和N1类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本标准以“中国工况”及全球统一的轻型车测试循环WLTC为基础,规定了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在工况循环下能量消耗量的试验方法。对于可外接充电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试验结果应包含电量消耗模式和电量保持模式两个阶段的试验,电量消耗模式阶段试验结果包含燃料消耗量和电能消耗量,电量保持模式阶段试验结果包含燃料消耗量,同时,综合两个阶段的试验结果可以计算得到车辆的综合燃料消耗量和电能消耗量;对于不可外接充电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试验结果仅包含燃料消耗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