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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煤矿复垦农用地监测评价技术规范》由 TC93(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国土)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1061-T-33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3-28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归口单位
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国土)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我国煤矿区主要分布在生态环境脆弱区和粮食主产区,面临煤炭资源开发、耕地保护的双重压力,同时也是我国工矿区农用地复垦潜力最大的区域。

由于缺乏有效的跟踪监测评价与管护手段,煤矿区复垦农用地存在土地退化、二次污染等风险,开展煤矿复垦农用地跟踪监测评价研究是提高土地质量的有效措施之一。

2011年3月5日,国务院第592号令公布施行《土地复垦条例》。

《条例》明确规定按标准实施土地复垦工程(第六条)、其中生产建设周期长的还应分阶段实施(第十四条);按规定进行土地复垦验收(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制定土地复垦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根据土地损毁的类型、程度、自然地理条件和复垦的可行性等因素,分类确定不同类型损毁土地的复垦方式、目标和要求等”(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土地复垦监测制度,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土地资源损毁和土地复垦效果等情况(第七条)。

复垦为农用地的,负责组织验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验收合格后的5年内对土地复垦效果进行跟踪评价,并提出改善土地质量的建议和措施(第三十一条)。

当前我国土地复垦的技术标准体系尚处于不健全的状态。

1995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的《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由于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特点考虑不够,较多内容已经失去可操作性,对土地复垦实施的工程建设和验收环节等方面难以起到必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随着《土地复垦条例》的颁布,土地复垦工作的全面开展,建立健全土地复垦技术标准,提高土地复垦质量和效益,已成为当务之急。

编制煤矿复垦农用地监测评价技术规范,明确复垦农用地监测程序、监测内容、监测技术、评价方法和监测成果基本要求。

对掌握土地复垦过程和复垦土地质量,改进、优化土地复垦措施和工艺,提高土地复垦质量、增加复垦效益。

制订《煤矿复垦农用地监测评价技术规范》是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治理是急需的。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规范规定了采煤矿区损毁土地复垦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监测内容、监测指标、监测方法、评价方法、监测报告编写的技术要求。 金属矿山损毁土地、历史遗留废弃地等复垦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可参照本规程的规定开展监测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