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取水定额 第10部分:医药产品》由 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60 水质 |
| 13.060.25 工业用水 |
适用范围:1、本部分给出了制药产品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单位产品取水量定额指标;2、适用于医药行业药品生产过程中取水量的管理。主要技术内容:1、单位产品取水定额:工业企业生产单位产品或创造单位产值所规定的合理用水的标准取水量。2、单位产品取水量:企业生产单位产品需要从各种水源提取的水量。3、单位产品用水量:企业生产单位产品需要的总用水量,其总用水量为取水量和重复利用水量之和。4、重复利用率: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重复利用水量与总用水量之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