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海域基准价核算技术规范》由 TC283(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83SC3(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洋生物资源开发与保护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海洋)。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海洋大学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本标准规定海域基准价核算技术要求和方法,以及成果要求、检查验收等内容。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范围内从事海域基准价核算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本标准前期围绕渔业用海、交通运输用海、工业用海、旅游娱乐用海以及造地工程用海等海域用途,以及围海养殖、港口用海、浴场用海等21种用海类型,建设填海造地、专用航道、透水构筑物与非透水构筑物等43种用海方式,通过建立海域影响因素与海域价值之间的定量关系确定海域使用权价值,解决了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在沿海各县(市、区)同等同价问题,实现了不同区域之间同等别海域质量差异化。现已主持编制了全国首个海域基准价《浙江省海域使用权基准价格》(浙海渔管〔2013〕3号),主持制定了DB33/T 2028-2017《海域基准价核定规程》省级地方标准,为本标准制定提供了技术支撑。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1.海域交易市场欠发达,采用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修正法核算基准价。(1)构建基于生态系统的海域基准价核算指标体系;(2)建立多元回归计量模型测算回归系数并确定权重;(3)依据海域等别和使用金征收标准,结合多目标决策技术,设置正、负理想解以及价格极值区间;(4)插值核算基准价。 2.海域交易市场发达,通过选取反映生态损害补偿成本的交易样点,采用统计方法求取基准价。
DB33/T 2028—2017 海域基准价核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