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智能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由 TC508(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1239-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6-06
申报日期
2018-06-01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20.99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20 质量
03.120.99 有关质量的其他标准
归口单位
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智能消费品具有自主性、自学习及适应能力等特征,但受限于自身的认知能力,研发者无法预见其所研发的智能产品做出的决策以及产生的效果,其安全隐患和发展风险日渐显现。

加上智能消费品研发过程较为分散和隐蔽,增加了事前监管措施(比如,风险点监测和预警)的难度,给政府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显然,传统监管模式已无法很好地适应新的发展需求,甚至可能会对人工智能新技术和新模式起到阻碍作用。

因此,需要适时根据人工智能技术发展阶段创新监管方式。

在智能产品更多进入人们生活的今天,需要探索顺应时代发展的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及时预见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的安全。

本标准提出智能消费品监管方法,为智能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指导,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我国消费品质量整体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智能消费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消费品监管原则、一般规定、开发设计安全监管、信息安全监管和产品应用安全监管。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2016YFF0202600消费品质量安全管控关键技术标准研究;2016YFF0202604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融合与监管技术研究及标准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