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支助个人卫生的康复辅具 要求和试验方法》由 TC148(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民政部。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 。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 11.180 残障人员用设备 |
支助个人卫生的康复辅具是功能损失者日常生活中用于辅助如厕和洗浴等活动的工具,其对功能损失者的生活自理或卫生护理都是必不可少的。
该类康复辅具在家庭护理、机构护理和公共场所都有广泛应用,且其使用环境可能较为潮湿甚至覆盖肥皂液,所以应对其设立统一的产品要求和试验方法,保障其在日常使用中的安全性。
本标准规定了设计用于减少或补偿功能缺失的支助个人卫生的康复辅具(APPHs)的一般要求和相关试验方法,包括此类产品的工作环境和安全特性。本标准规定了在正常使用和可预见的错误使用情况及发生故障时的安全性和性能要求。本标准还规定了操作控制所需的力的测量方法,并规定了一些操作所需的力的极限。 本标准所适用的康复辅具依据GB/T 16432-2016划分罗列如下: 09 12 03坐便椅;09 12 06 高座或高度可调的坐便器; 09 12 09 坐便器座;09 12 12框架型加高的坐便器座;09 12 15嵌入型加高的坐便器座;09 12 18安装在坐便器上加高的坐便器座;09 12 21内置帮助起身、坐下的升降机构的坐便器座;09 12 24装配在坐便器上的扶手和靠背;09 12 25落地式座便器的扶手和靠背;09 12 36作为坐便器附件的冲洗器和风干器;09 33 03盆浴或淋浴椅(有轮和无轮)、浴缸坐板、凳子、靠背和座;09 33 12洗浴床,淋浴桌和更换尿布桌;18 15 06高度可调的支座和支架;18 18 03手栏杆和支撑栏杆;18 18 06固定抓握栏杆和拉手;18 18 10可移动扶手杆和拉手;注:这里不包括如3.27所定义的静态可移动扶手杆和拉手。18 18 11铰链式栏杆和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