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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轮椅车 第25部分:电动轮椅车的电池和充电器》由 TC148(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48SC1(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轮椅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民政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互邦医智能康复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上海杰开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2282-T-31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7-12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180.1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180 残障人员用设备
11.180.10 运动用设备及其配合性
归口单位
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轮椅车分会
主管部门
民政部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7176-25:2013。

采标中文名称:轮椅车 第25部分:电动轮椅车的电池和充电器。

目的意义

目前,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和消费者生活水平提高,电动轮椅车已经成为下肢功能障碍者不可或缺的辅助器具。

据保守估计,目前我国国内电动轮椅车的年销售量已超过150000辆,这些产品均需要配套的电池和充电器。

目前行业所使用的充电器标准是GB 4706.18-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电池标准是GB/T 22199-2008《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

而电动轮椅车作为移动类的医疗电器设备有其自身的特殊要求,其配套的电池充电器和电池仅用这些标准显然不能满足轮椅车作为老年人、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用品的安全和性能要求。

本标准弥补了这一不足,它在除了引用了上述两个标准的要求外,还根据医疗电器的要求和本产品的使用者特殊性作出了必要的补充规定,如对电池充电器规定了防振动的要求、正负极接错时不发生故障的要求、工作温度的要求和电磁兼容性的要求等,对电池规定了耐用性和充电保持能力及标识的要求。

这一标准的实施将会在很大程度上规范电动轮椅车配套电池充电器和电池的市场,提高电动轮椅车的产品质量,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有质量保证的代步工具,同时使我国的电动轮椅车的生产水平更好地与国际水平保持同步。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轮椅车使用的铅酸蓄电池和电池充电器。电池充电器的要求适用于交流电额定输入电压不大于250V和额定输出电压不大于36V的电池充电器。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轮椅车的电池和电池充电器的要求和试验方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试验仪器,电池充电器和蓄电池的试验方法、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信息发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