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手部防护 机械危害防护手套》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11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安思尔(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杜邦(中国)研发管理有限公司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340 防护设备 |
| 13.340.40 防护手套 |
具有防摩擦、防切割、防撕裂、防刺穿或防冲击等机械危害的防护手套,包括手、手臂等。
范围:适用于具有防摩擦、防切割、防撕裂、防刺穿或防冲击等机械危害的手套。 主要技术内容:耐摩擦性、耐切割性、耐撕裂性、耐穿刺性和防冲击性等,以及各相关性能的测试方法。
技术要求(耐摩擦性、耐切割性、耐撕裂性、耐穿刺性和防冲击性)、标识等。
强制理由:技术要求包含了耐摩擦性、耐切割性、耐撕裂性、耐穿刺性、防冲击性等,均是考虑了对手部的危害因素,关系到人身健康与安全,被确定为强制内容。 标识是反映了机械危害防护手套的特性,应统一明了,便于识别,同样关系到人身健康与安全,被确定为强制内容。
本标准属于个体防护装备手部防护标准体系中的产品标准,将于与国家强制性标准《手部防护 通用技术规范》一并使用。与有关法律、法规和体系中的其他强制性标准无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