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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逃生呼吸器》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11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军事科学院防化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3366-Q-450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3-13
公示开始日期
2018-11-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8-12-25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40.3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40 防护设备
13.340.30 呼吸保护装置
提出部门
应急管理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自吸过滤式逃生呼吸器

目的意义

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突发事件应急中,存在大量的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这些作业场所中往往存在或产生高浓度的有害气体,在意外事故发生时,作业人员受到化学毒气等健康危害甚至生命威胁,从经济成本和实际应用的便捷性考虑,自吸过滤式逃生呼吸器可为逃生人员提供宝贵的逃生时间和技术保障。

同时,该类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技术已经较为成熟,目前在市场上已经有相关产品,而国内尚无产品标准,无法规范产品的技术要求,难以保障人员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该标准的制定,将逐步完善我国呼吸防护标准体系,确立自吸过滤式逃生呼吸器的试验方法及检测标准,有效规范和加快推动我国该类产品的研制、生产、推广应用的进程,对保障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过程中公众的公共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逃生呼吸器相关术语与定义、分类、分级、标记、技术要求(总泄漏率、防护时间、死腔、呼吸阻力等)、试验方法、标识与包装等。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自吸过滤式逃生呼吸器的分类、分级、标记、技术要求、标识与包装等。

强制理由:目前,国家日益重视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突发事件应急中,存在大量的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这些作业场所中往往存在或产生高浓度的有害气体,在意外事故发生时,作业人员受到化学毒气等健康危害甚至生命威胁,自吸过滤式逃生呼吸器可为逃生人员提供宝贵的逃生时间和技术保障。目前在市场上已有相关产品,而国内尚无标准,无法规范产品的技术要求,作为保障应急逃生中逃生人员生命健康与安全的产品,其技术要求等主要内容需强制执行,确保逃生人员生命安全。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化法 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要求。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无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