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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坠落防护通用技术规范》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11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20190046-Q-450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2019-04-12
公示开始日期
2018-12-25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25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40.99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40 防护设备
13.340.99 其他防护设备
提出部门
应急管理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安全带、自锁器、速差器、速差自控器、安全绳、连接器、缓冲器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坠落防护系统各组成部分的通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坠落防护系统。 本标准不适用于体育运动、消防行业所使用的坠落防护系统。 主要内容包括系带通用技术要求、安全绳通用技术要求、连接器通用技术要求、缓冲器通用技术要求、自锁器通用技术要求、速差自控器通用技术要求等。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系带通用技术要求、安全绳通用技术要求、连接器通用技术要求、缓冲器通用技术要求、自锁器通用技术要求、速差自控器通用技术要求。

强制理由:坠落防护装备在使用过程中直接关系到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在各国家及地区都将坠落防护装备作为风险等级较高的个体防护装备进行管理和认证,我国对于坠落防护装备的管理属于行政许可管理范畴,对产品的生产同样实施强制许可管理,坠落防护系统中的关键零部件及产品标准均为强制标准。 该标准在我国坠落防护标准体系中属于基础标准,在标准体系中起到规范和协调各产品及零部件标准的作用,避免了各零部件及产品标准在技术指标方面可能存在的相互冲突及矛盾的现象,确保了整个坠落防护标准体系的科学性。该标准同样是我国坠落防护标准体系以及坠落防护系统中所涉及的所有零部件标准和产品标准技术指标的制定依据,各类产品标准都应按照该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原则进行制定,故该标准应为强制。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项目同其他标准无冲突。标准的修订是对现行标准的完善与优化,是对新体系的技术支撑,促进我国坠落防护装备标准体系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