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由 TC470(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99 其他服务 |
商贸流通行业诚信缺失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商贸流通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构建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规范商贸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对于提升商贸流通行业信用水平,构建诚实守信的商贸流通市场环境,促进商贸流通行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建立的基本原则和专项指标内容。本标准可用于商贸流通企业开展自我信用评价,可作为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信用评价依据,其他相关评价活动也可参照使用。 对于商贸流通企业的信用评价,除应考虑企业信用评价的共性指标外,还应从符合商贸流通企业信用特点的专项指标开展评价。本标准在GB/T 23794-2015《企业信用评价指标》提出的基本共性指标的基础上,结合商贸流通企业自身的信用特点,从基本信息、企业管理、交易信息、财务信息和社会行为等方面提出了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旨在为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信用评价提供技术指导。
2017YFF0207600 面向重点行业的企业信用和社会责任评价与管理标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