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侧扫声呐海洋调查规范》由 TC283(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83SC4(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海洋)。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侧扫声呐自20世纪60年代问世以来,以其高分辨率和能得到连续海底图像的特点,在海洋调查、海洋测绘、海洋工程勘察、水下搜寻、水下考古等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目前成为海洋调查和海底资源开发应用的基础技术手段。
由于我国缺少统一的侧扫声呐调查的专项技术标准,在海洋调查作业中,只能借鉴GB/T 12763.10-2007 《海洋调查规范 第十部分:海底地形地貌调查》,IHO S-44《国际海道测量规范》、GB12327-1998《海道测量规范》等现行国际、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但IHO S-44和GB12327-1998主要针对海道测量,以障碍物探测为主要目的;而GB/T 12763.10-2007主要针对小于对1:10万~1:100万比例尺的海洋调查;且上述标准大多是十年前发布的。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侧扫声呐探测技术和数据处理方法都取得长足的发展,但上述标准存在内容未更新,技术要求偏低、对数据处理要求不明确等问题。
随着侧扫声呐应用范围的扩大和用户要求的不断提高,不同的调查目的对调查方法和仪器的要求都是不同的,国内标准并未对侧扫声呐的测量等级进行划分,而国际等级划分与我国国情也不一致。
上述问题的存在限制了海洋调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因此迫切需要制定符合目前侧扫声呐技术发展现状,能够解决上述标准针对性、适用性不强,标准内容不够细化的问题,满足现代海洋调查需求的专项技术标准。
通过《侧扫声呐海洋调查规范》国家标准的制定,能够促使侧扫声呐调查新技术得以在规范中体现,达到规范调查过程,利于资料成果的管理和开发利用,推动侧扫声呐标准化体系建设的目的,为我国海洋调查和海洋工程勘察提供科学实用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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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侧扫声呐海洋调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我国所有海域侧扫声呐调查,海洋工程勘察、海洋搜寻、海洋考古及其它水域的调查亦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要求: 1. 测量基准:平面坐标系统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根据测量工作需要可采用其它坐标系统。 2. 导航定位:导航定位采用差分GNSS设备,浅水海域定位准确度应优于5m,深水海域定位准确度应优于10m;定位工作前应做静态或动态实时定位精度试验。 3. 调查方式:侧扫声呐调查可采用普查和详查两种方式。普查又称为搜索式调查,其目的是初步探测调查区域的基本情况,可以单趟、较低分辨率、较大量程实施,可与测深同步进行。详查是对普查发现目标的进一步探测,用于精确测定目标的位置、高度、形状和走向或重点关注区域的详细情况。 4. 目标定位精度:采用普查方式测量时,侧扫声呐目标定位误差应小于10m,采用详查方式测量时,目标定位误差应小于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