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废电池回收技术规范》由 TC415(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10 环境管理 |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电池产品需求迅速增加,同时废弃量也越来越大,2015年我国电池总产量约487.65亿只,其中:锂离子电池产量55.98亿只,原电池产量422.55亿只。
我国电池产量约超过世界电池总产量的一半。
废电池(铅酸电池除外)回收量约为10万吨,其中:废一次电池回收量约为3万吨,废二次电池回收量约为7万吨。
近几年,在政策推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量爆发式增长。
2015年新能源汽车生产340471辆,销售331092辆,同比分别增长3.3倍和3.4倍。
据测算,2015年我国动力电池报废量累计3万吨左右。
同时,废电池具有污染性和资源性双重属性,处理不好会给环境带来危害,妥善处理还是很好的资源。
有数据表明,废旧一次性锌锰电池是锌的精矿,每节电池中含有22%的锌、26%的锰、17%的铁。
废旧二次电池是镍钴的精矿,镍氢电池中含有30%镍、4%钴和10%左右的轻稀土;锂电池含有25%的钴,4%的铜,4.7%的铝、2.5%的铁和3%锂等。
目前基本上还没有形成一条畅通的废电池回收处理渠道。
我国废电池回收率低的现状直接限制了处理规模的扩大和处理技术的提高,进而严重阻碍了废电池回收利用的产业化过程。
缺乏相应的标准体系是制约我国废电池回收利用率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而,该标准的制定对于提升我国废电池的回收利用率,促进废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意义重大。
标准实施预期达到的效果:研究制定废电池回收、贮存及运输技术规范,将有利于废电池回收分拣、贮存及运输的规范管理,为建立废电池回收体系,加强监督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此外,通过规范回收管理,推动回收行业集约化、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形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新的增长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本标准规定了废电池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回收要求、贮存要求、运输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生产工序中产生的电池废料废件,使用过程、流通及回收处理领域产生的废电池。不适用于属于危险废物的废电池。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 2016YFF0201600 典型产业链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标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