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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数字文化馆资源和技术基本要求》由 TC390(全国文化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文化和旅游部(文化)

主要起草单位 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马鞍山市文化馆北京大学现代公共文化研究基地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馆宁波市文化馆成都市文化馆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1089-T-35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3-28
申报日期
2018-05-07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归口单位
全国文化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文化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文化)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数字文化馆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处理群众文化资源、提供全民艺术普及服务、管理文化馆业务的数字化服务系统和互动体验空间,是近年来文化馆服务与职能拓展的有效手段。

在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的支持下,目前已有55家文化馆(39家省级馆、8家副省级馆、5家市级馆、3家县级馆)纳入数字文化馆中央财政建设计划,此外,各地自筹资金建设数字文化馆超过100家。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数字文化馆建设单位已累计发布艺术普及资源96486部/集,开展线上线下结合活动842场,服务了1547万人次。

《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和《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中均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要加快数字文化馆建设,《文化部“十三五”时期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规划》提出,到十三五末,副省级以上文化馆普遍完成数字化,50%以上市县文化馆提供数字化服务,全民艺术普及云基本形成。

当前,各地数字文化馆建设在开展工作中缺少资源和技术的基本要求,数字资源的分类、版权、建设、共享、技术平台的网络环境、软硬件设施、运行保障、数据采集、分析、应用等方面缺少参照的标准,制约了文化馆在发挥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方面的整体作用,对数字文化馆有效服务带来隐患。

本研究聚焦数字文化馆资源和技术的基本要求,从数字文化馆建设与服务角度出发,对涉及到的数字资源、数字化服务、IT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人员保障和数据采集进行研究,明确其基本要求,为全国各级文化馆的数字化建设和服务提供基本遵循。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县及县级以上文化馆的管理,街道(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村)文化中心等也可参照使用。 本文件以数字文化馆工作内容为基础,规定了数字文化馆数字资源建设、分类及版权,技术平台建设、运行保障,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等几个方面的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做出规范。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2015BAK25B00 公共数字文化全国共享服务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