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压水堆核电厂钢制安全壳设计建造规范》由 TC58(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8SC3(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反应堆技术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
钢制安全壳是压水堆核电厂中事故发生后的最后一道安全屏障,其功能包括余热排出及放射性废物的包容。
在事故工况下需要保证上述功能,并且其整体泄漏率要达到核安全法规的规定。
满足上述要求,需要进行可靠的结构设计、可控的制造和安装。
本标准在ASME NE规范的基础上考虑了RG1.57等相关导则并结合我国核安全法规要求等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在标准发布实施后能保证钢制安全壳上述功能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钢制安全壳的设计、建造、试验和验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钢制安全壳。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技术内容: 1 范围; 2 规范性用于文件; 3 术语和符号; 4 总论; 5 材料; 6 设计; 7 制造和安装; 8 检测; 9 试验; 10 超压保护; 11 铭牌。
2017YFF0208000《三代核电关键技术标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