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2部分:分类》由 348(交通运输部)提出,委托TC521(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重庆交通大学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申报日期
2018-04-26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4-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5-15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20.2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220 运输
03.220.20 道路运输
提出部门
交通运输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近年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量日益增长(2022年约12.5万吨,占整个道路运输量的70%),危险货物运输企业1.4万个,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64.32万辆,涉及托运、承运、装载、运输、卸货、收货等多个环节,涵盖包装、容器、罐体、运输车辆等多个要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形势依然严峻。

为解决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环节衔接不畅、管理要求分散、部分环节标准缺失等问题,交通运输部于2018年对《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公约》(ADR)进行了国内转化,编制发布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系列标准,首次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全要素管理做出系统规定和要求。

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部门规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提出了全主体、全要素、全链条的安全监管要求,并在对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关于危险货物的分类、包装、运输等的规定中引用了JT/T 617系列标准。

由于JT/T 617是行业推荐性标准,实际执行过程中,难以实现多部门对该标准实施情况的联合监管,如,危险货物一览表例外数量和有限数量的使用,高风险危险货物的安保要求等。

此外,由于上述条款执行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企业开展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业务,制约了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综上,适宜及时提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将JT/T 617提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立科学严谨规范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体系,加强与ADR等国际规则的衔接,进一步强化标准引领作用,并通过增强各部门监管合力,提高综合监管效能,实现“一个市场、一条底线、一个标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全面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交通运输部及相关部门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标准实施效果评估。

本标准为第2部分。

危险货物分类是根据货物的危险特性,科学选择包装容器、运输工具,保障安全运输的前提。

国际上危险货物的分类包括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的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和针对单一运输方式,如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公约》(ADR)、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等文件,各有侧重,互为支撑。

本标准主要参考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公约》(ADR),较之现有相关标准,细化了危险货物的分类要求,如第1类爆炸品,第3类、6.1项和第8类易燃液体分类试验方法,列出从第1类到第9类的集合条目列表,补充自反应物质列表、已确定包装的有机过氧化物列表、A类感染性物质示例、长期危害水生环境物质类别等内容。

标准的制定有利于完善国内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分类标准,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分类,包括分类的一般要求和具体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对应的危险性类型和包装类别的确定。

涉及的产品清单

行地标转化

JT617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分类的一般规定:分类原则,未列出名称的物质分类,危险性先后顺序表,混合物的分类,样品的分类,废弃的、空的、未清洗的包装分类;分类的特殊规定:第1类至第9类物质和物品分类的准则、分类的定义、细分类别、不应受理运输的物质

强制理由:1 危险货物运输需求持续增长,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危险货物运输需求快速增长,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明显下降,安全运输状况总体趋于好转,但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企业运输作业还不够规范。而危险货物的正确分类又是后续危险货物管理包括包装的选择,正确的托运,安全装卸货物及应急响应的基础。本标准的分类方法、准则将为安全托运、承运危险货物奠定坚实的基础。 2 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延续 本标准的内容和范围延续了强制性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617,JT617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内一直是强制性标准,标准在规范危险货物运输上具有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家标准化改革的要求,强制性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强制性标准,有一定的延续性。 3 符合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强制性标准范围要求 本标准的强制内容属于保障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范围之内,属于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强制性标准范围要求。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与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相关,与下列强制性标准存在相关关系。 GB 20030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GB 28644.1 危险货物例外数量及包装要求; GB 28644.2 危险货物有限数量及包装要求; GB 14371 危险货物运输爆炸品的认可和分项程序及配装要求;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246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3365 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性能要求和实验方法;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