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工程图纸静电复印机》由 TC147(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复印技术有限公司 、佳能(中国)有限公司 、国家办公设备及耗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
37 成像技术 |
37.100 印制技术 |
37.100.10 印刷、复制设备 |
GB/T 10992.3 静电复印机 第3部分:工程图纸复印机 属于静电复印机产品系列,首次发布于1989年,于1999年和2008年进行过两次修订,该标准对规范市场,控制产品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技术的进步,工程图纸复印机已经基本淘汰了模拟式机器,当前市场上销售的均为数字式机器,除了完成从模拟式升级为数字式的跨越之外,机器在复印速度、分辨率、运行稳定等方面有了很大提高,现行2008版标准已经不适应工程复印机产品的实际状况了,为了促进产品质量提升,解决标龄老化问题,拟对现行标准进行修订。
2016年集中复审工作中,标委会对静电复印机产品系列的标准进行了评审,由于前2类的产品文件复印机和便携式复印机已被淘汰,只保留了第3部分,对该标准的复审结论为修订。
。
标准适用于墨粉、热定影、普通纸、A0幅面以下的工程图纸复印机。 需要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 ——修改环境保护的要求及测试方法。引用的国标已经废止,需和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提高复印品质量要求,例如底灰、分辨力、图像密度等。 ——安全性能的修改,与新的GB4943协调一致。 ——引用文件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