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航天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由 TC425(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 、北京空间飞行器总体设计部 、北京宇航系统工程研究所 。
| 49 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 |
| 49.020 航空器和航天器综合 |
《航天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国家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系统级EMC要求、分系统和设备EMC要求以及试验要求。 系统级要求包括EMI风险与安全裕度、系统内EMC、外部电磁环境、雷电、电磁脉冲(EMP)、静电荷和冲放电控制、磁场环境、电磁辐射危害(EMRADHAZ)、接地和搭接、线缆和布线等内容。 分系统和设备EMC要求主要包括电源线传导发射、电缆束传导发射、天线端子传导发射、电源线尖峰信号(时域)传导发射、电源线传导敏感度、电源线尖峰信号传导敏感度、天线端子互调传导敏感度、电缆束注入传导敏感度、电缆束注入脉冲激励传导敏感度、电缆和电源线阻尼正弦瞬态传导敏感度、壳体(结构)电流传导敏感度、地平面注入传导敏感度、电源线开关瞬态敏感度(时域)、磁场辐射发射、电场辐射发射、天线谐波和乱真输出辐射发射、磁场辐射敏感度、电场辐射敏感度、ESD敏感度等。 试验和评估要求包括运载火箭系统级散态电磁兼容试验、总装状态电磁兼容试验,航天器系统内和系统间电磁兼容性试验的要求。 《航天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国家标准适用于航天器、运载火箭及其地面设备的研制、生产和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