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金属材料质量管理》由 TC58(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8SC3(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反应堆技术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120 核能工程 |
|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
标准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金属材料的质量管理要求,涵盖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金属材料的选用、采购、制造和使用等过程,包括材料评定、过程控制、验收和复验、贮存和使用。 本标准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金属材料是指安全级和非安全级中有特殊要求的NC(S)级机械部件用金属材料,包括型材、板材、管材、棒材、丝材、锻件、铸件等。其他安全重要物项金属材料的控制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按照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管理要求,通过国内外调研并结合国内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金属材料的管理现状,制定国家标准《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金属材料质量管理》。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金属材料质量管理要求,涵盖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金属材料的质量保证要求、各方责任、设计要求(包括规范分级和质保等级、材料要求)、采购要求、新材料要求、制造要求(包括材料评定和过程控制要求)、验收和复验要求(包括源地见证、入厂(场)验收、入厂(场)复验要求)以及贮存和使用要求。对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金属材料的设计选用、采购控制、制造控制到采购单位的验收和复验、贮存和使用均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标准草案的主要内容框架如下: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4.1质量保证 4.2责任 5设计要求 5.1规范分级和质保等级 5.2材料要求 6采购要求 7新材料要求 7.1新材料范围 7.2新材料要求 8制造要求 8.1概述 8.2材料评定要求 8.3过程控制要求 9验收和复验要求 9.1总体要求 9.2源地见证 9.3入厂(场)验收 9.4入厂(场)复验 10贮存和使用要求 10.1概述 10.2贮存 10.3材料使用和识别
2017YFF0208000《三代核电关键技术标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