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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由 TC58(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8SC3(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反应堆技术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2097-T-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7-12
申报日期
2018-04-13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20.2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120 核能工程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归口单位
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反应堆技术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GB/T 22158-2008)是核电厂标准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消防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核电机组类型的变化,该规范逐渐无法完全满足国内自主核电的研发、设计和审查的需要。

因此,需要对该规范进行技术修订,以便更好地适应核电厂消防技术的发展现状和不同机组类型的核电消防技术要求,与实现我国核电强国地位的目标相匹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固定式热中子反应堆(如轻水、重水反应堆、气冷堆)核电厂。 本标准主要针对核岛厂房的消防设计,常规岛和核电厂配套设施(BOP)的消防设计除执行本规范以外可参考、遵照国内相关设计标准。 (2)主要技术内容(初步大纲,预计终稿篇幅49页左右)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1爆炸 3.2防火区 3.2.1安全防火区 3.2.2限制机组不可用性防火区 3.2.3防火及放射性包容区 3.3防火小区 3.3.1安全防火小区 3.3.2限制机组不可用性防火小区 3.4防火阀 3.5防火屏障 3.6防火隔断 3.7不燃烧体材料 3.8火灾荷载 3.9火灾荷载密度 3.10火灾共模失效 3.11耐火极限 3.12安全重要非安全级 3.13设计基准火灾 4防火设计总要求 4.1防火的目的 4.2防火设计基准 4.2.1防火设计准则 4.2.2安全有关的设计基准 4.2.3关于人员安全和设备不可用性的设计基准 4.3火灾预防 4.3.1避免火灾潜在危险 4.3.2限制火灾蔓延 4.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4.1一般规定 4.4.2系统设计要求 4.4.3系统布置原则 4.4.4火灾报警信号 4.4.5特殊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4.6探测装置运行管理 4.5灭火 4.5.1灭火措施 4.5.2一般原则 4.5.3灭火设施 4.5.4主疏散通道和疏散楼梯(楼梯、水平通道、门等) 4.5.5消防排烟系统 4.5.6火灾报警系统 5厂房与设备的消防措施 5.1安全壳(反应堆厂房) 5.2安全壳环形空间 5.3反应堆冷却剂泵 5.4碘吸附器 5.4.1安装区域防火分区要求 5.4.2降低火灾危害的措施 5.4.3碘吸附器消防设计要求 5.5上充泵房 5.6安全注入泵和蒸汽发生器辅助给水泵 5.7柴油发电机厂房 5.8电气厂房 5.8.1总则 5.8.2继电器室 5.8.3主控制室 5.8.4反应堆保护模拟机柜间 5.9氢气危险区 5.10电气厂房排烟系统 5.11汽轮机厂房 5.11.1一般要求 5.11.2汽轮发电机组 5.11.3交流发电机 5.11.4主给水泵 5.12变压器 5.12.1设计 5.12.2探测 5.12.3灭火 5.13金属结构屋面的喷洒装置 5.14冷却塔 5.14.1主冷却塔 5.14.2核岛安全厂用水系统管廊及冷却塔 5.15油和油脂贮存间 6质量保证 6.1标准 6.2目的 6.3行政管理 7火灾危害性分析 7.1目的 7.2火灾危害性分析报告 附录A(资料性附录)规范标准 附录B(规范性附录)抗震鉴定 附录C(规范性附录)防火贯穿孔封堵的水密封性试验 附录D(资料性附录)防火门的耐久性试验 附录E(资料性附录)运行及定期试验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2017YFF0208000 《三代核电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相关专利

核岛厂房安全防火分区方法,专利号:ZL 2008 1 0180998.2 核电厂火灾薄弱环节处理方法,专利号:ZL 2008 1 0180991.0 核电厂防火空间综合报警方法,专利号:ZL 2011 1 0441090.4 核电厂消防系统移动式定期试验装置,专利号:ZL 2014 2 00247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