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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仓储服务质量要求》由 TC269(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上海商业储运有限公司武汉商业储运有限公司上海仓储行业协会北京佳之星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全程物流有限公司湖南行行行物流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0928-T-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3-28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20.1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20 质量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归口单位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仓储服务的8项质量考核指标、10项客户评价指标,对仓储作业管理20项内容进行了规范,是目前我国衡量公共仓储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仓储服务质量的唯一依据。

实施《仓储服务质量要求》标准,有利于提升公共仓储企业的服务质量、提高我国仓储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国现代物流的专业化、社会化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国家标准《仓储服务质量要求》(GB/T21071-2007)在2007年9月15日发布,2008年3月1日实施,本标准填补了我国仓储行业服务质量方面管理标准的空白,标准的实施与贯彻对于提升我国仓储服务的水平与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我国仓储行业的规范化、社会化发展。 通过对标准贯彻实施的跟踪与到企业调研的结果,近年来我国的物流业发展较快,仓储作为物流的核心环节起到至关重要核心作用,从服务功能、社会需求、质量要求都在不断提升,所以原标准需要完善、补充相关内容以满足现代物流的发展需要,满足社会对物流的更高要求。 本次对原标准第4章仓储服务基本质量要求的4.1基本原则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以适应现代仓储服务的要求;对4.2-4.10仓储作业管理的20项内容进行了完善,以满足对客户的服务需求;对原标准第5章仓储服务的7项质量考核指标值进行了提高,增加了信息统管理的考核指标,共8项质量考核指标,促进现代仓储服务能力提升和体现现代化仓储管理的先进性;增加了第6章客户调查评价内容,作为仓储服务总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标准在企业本身的服务能力与水平、仓储作业的规范化、客户评价三个方面共38项指标进行全面的考核与衡量,以提升我国公共仓储业的服务能力、仓储服务质量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国现代物流的专业化、社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