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农产品生产档案记载规范》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 。
| 65 农业 |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重要性)农产品的安全和健康是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的重要内容,提升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水平,有必要从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链条,从农产品生产的源头——农产品生产档案的规范管理入手,加强农产品流通的全环节监管和可追溯。
(不足)由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的复杂性,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方面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制度规范和有效的技术支撑,难以保证全程监管的效果和效率。
(解决办法)当前急需制定统一的记录规范来要求各类农产品生产档案进行标准化控制,提升档案存储和读取的效率,保证信息的有效性和通用性,保证农产品生产档案的可靠性。
本标准规定了农产品生产档案的基本要求、内容、式样、材质和保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农产品的生产档案记载和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