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共享应用总体要求》由 TC100(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金鹏电子信息机器有限公司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
按照201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综治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十三五”规划方案》的要求,为了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目标,并在加强治安防控、优化交通出行、服务城市管理、创新社会治理、保障民生需求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中央综治办、国家标准委和公安部组织研究编制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共享应用标准体系》,本标准是该标准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标准通过制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共享应用的总体要求,规范全国的公共安全视频专网和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应用的总体设计原则,并通过电子政务外网、政府和行业专网以及互联网实现各级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领域、城乡社区、住宅小区和商户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图像资源的联网、共享和应用。
本标准的制订对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共享应用系统建设在应用范围、设计原则、系统架构、系统基本要求、系统可靠性、兼容性、适应性等方面具有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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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共享应用系统的设计原则、系统组成、技术架构等方面的总体技术要求,为系统建设提供总体指导性意见。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共享应用系统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部署实施、检验验收和运行管理。 标准章节设置如下: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缩略语 3.1 术语和定义 3.2 缩略语 4 设计原则 4.1 互通性 4.2 扩展性 4.3 可靠性 4.4 规范性 4.5 安全性 4.6 易维护性 4.7 易操作性 5 系统架构 5.1 系统组成 5.2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资源 5.3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用户 5.4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 5.5 边界安全交互系统 5.6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安全管控系统 5.7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5.8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分析系统 6 系统基本要求 6.1 信息采集要求 6.2 数据结构要求 6.3 联网共享要求 6.4 视频处理要求 6.5 运维管理要求 6.6 边界交互要求 6.7 信息安全要求 7 电磁兼容性要求 8 电源适应性要求 9 环境适应性要求 10 可靠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