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由 449(国家粮食和储备局)提出,委托TC270SC3(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粮食储藏及流通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国贸工程设计院 。
| 65 农业 |
| 65.040 农用建筑物、结构和装置 |
| 65.040.20 农产品加工和贮存用建筑物和装置 |
无
本规程规定了粮库安全生产的相关术语及定义、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一般要求、粮食入仓、粮食出仓、储粮机械通风、储粮熏蒸、粮情测控系统、机械设备操作与维护等方面的准备工作、操作和管理。本规程适用于浅圆仓、立筒仓、砖圆仓、平房仓、保温钢板仓、简易仓囤等不同形态的粮食仓库。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规程的适用范围;粮库安全生产的一般要求,包括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及一般原则;不同仓型的粮食入仓、粮食出仓、储粮机械通风、储粮熏蒸与气调、粮食烘干系统等作业过程的准备工作以及操作和管理;粮情测控系统、电气与自控系统的准备工作、操作与管理、维护及维修;粮库主要机械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这些主要设备包括:斗提机、气垫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托辊带式输送机、圆筒初清筛、自衡振动筛、扒谷机、磁选设备、袋式除尘器、离心通风机、闸阀门、清仓机、电子散粮秤、电子汽车衡、液压翻板、谷冷机、称重打包机、移动式吸粮机、电动葫芦、装车溜管、管网系统、真空清扫系统、制氮系统等;粮库常见专项作业,包括设备移动、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的审批、操作和管理。
LS 1206—2005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4.2、4.3、5、6、8、9、11、13、14.3章节
强制理由:《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是粮食行业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重要标准;是保障国家粮食储备安全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证;是粮库指导本企业安全生产、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依据。
本标准符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2008)、《粮食立筒仓粉尘防爆安全规程》(AQ4229-2013)等有关国家、行业标准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