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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由 TC573(全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牵头单位)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2120-T-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7-21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4-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4-20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归口单位
全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以下简称两化融合)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加快推进两化融合是应对国际竞争格局调整、加快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

两化融合评估是科学引导、务实推进两化融合的重要举措之一,结合前期开展的35个工业行业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试点,立足更加全面、科学、系统、务实地推进和规范工业企业两化融合评估工作,2013年研制发布了国家标准《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GB/T 23020-2013)。

《评估规范》是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系列标准之一,四年来,全国76000余家企业依据该标准持续开展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两化融合评估在服务企业找准两化融合发展重点、路径和方向,支持政府和行业形成基于数据的精准施策和精准服务新模式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近几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步伐不断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两化融合内涵思路不断丰富和创新。

亟需顺应当前产业变革的新趋势,吸纳我国两化融合水平评估的实践经验与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修订完善《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GB/T 23020-2013)。

一是亟需在现有评估体系中融入以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为代表的企业创新发展模式及特征,吸纳就业增长、绿色环保等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注焦点;二是亟需结合76000余家企业评估实践,对现有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优化完善;三是亟需吸纳德国、美国等西方国家在工业4.0、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形成了一系列先进的理论、方法和技术,以及我国在智能制造、CPS、工业云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修订标准适用于为工业企业、行业组织、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开展工业企业两化融合评估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依据。技术内容包括术语、基本原则与框架、评估内容及其细化指南等。 此次修订主要对评估内容具体要求和评估内容细化指南进行修订完善,具体包括:补充完善与两化融合发展高级阶段(集成提升和创新突破阶段)创新发展模式相关的评估内容,涉及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围绕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产品服务以及物流配送等全方位的智能化发展,对贯穿基础建设、单项应用、综合集成、协同与创新等方面的评估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在经济和社会效益方面,融入社会关高度关注的就业结构性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评估内容;基于对评估内容的修订,对附录A评估内容细化指南进行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