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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产业园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建设与管理通用规范》由 TC573(全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智慧园区发展促进会(牵头单位)等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归口单位
全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2014年,《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要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的试行稿正式发布,全国近6000家企业依据标准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以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企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规范两化融合相关过程,打造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能力,获取与战略相匹配的可持续竞争优势,1100余家企业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标准在企业加速战略转型、组织变革、管理创新、技术融合和竞争力提升方面的应用成效日益凸显。

结合三年多的贯标评定实践,对试行版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2017年5月22日,国家标准《信息化和工业化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 23000-2017)《信息化和工业化管理体系 要求》(GB/T 23001-2017)正式发布实施。

产业园区是《信息化和工业化管理体系 要求》(GB/T 23001-2017)“1 范围”规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适用的典型对象之一。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适用于各类组织。

产业园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助推器,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国家级产业园区总数近500个,是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重要应用主体。

当前,亟需研制体现产业园区两化融合管理的特点与需求的应用类标准,并通过标准规范产业园区贯标,实现园区与园区内企业的协调发展。

近年来,产业园区中的大量企业已经开展贯标工作,通过评定的1100余家企业中,有28.2%的企业来自于各类产业园区。

产业园区中的企业是一种松耦合关系,具有不同于一般组织的管理特点与运转机制。

亟需结合产业园区的特点和需求,研制并应用实施产业园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应用指南,指导产业园区整体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园区内企业间、以及企业与园区间的协调发展水平,推动产业园区“关注重点从硬环境到软环境改变”、“服务主体从内部到外部转变”、“设施资源从分散到集中转变”和“产业智慧化的不断加强”,助推区域经济创新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适用于通过实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打造或提升信息化环境下新型能力需求的各类产业园区。 本标准围绕产业园区建设、管理以及创新发展的需求,规定了产业园区应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通用要求,主要技术内容:一是产业园区两化融合建设与管理的策划,规定产业园区新型能力识别与确认、新型能力目标的确定、两化融合实施方案策划等的要求;二是产业园区两化融合建设与管理的支持条件,规定产业园区与两化融合相关的资金投入、人才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管理、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三是产业园区两化融合建设与管理的实施过程,规定产业园区业务流程与组织结构优化、技术应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匹配与规范、运行控制等要求;四是产业园区两化融合建设与管理的评测,规定评估与诊断、监视与测量、内部审核、考核、管理评审等要求;五是产业园区两化融合建设与管理的优化改进,规定了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持续改进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