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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 469(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委托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材国际研究总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3263-Q-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2-19
申报日期
2018-03-02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7-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8-10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1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提出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技术委员会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水泥生产技术的进步,我国水泥工业的总产量、产业结构和技术装备都发生很大变化,原标准中的能耗限额指标满足不了目前水泥工业节能减排的要求。

此外,国家对高耗能行业,如钢铁、电力和水泥的能耗水平和相关生产技术指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需要对原标准进行修订。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生产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水泥生产项目的能耗控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现有水泥生产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新建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和主要生产工序能源使用量的指标要求,对各指标的计算方法及统计范围进行明确规定。

涉及的产品清单

硅酸盐水泥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现有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新建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强制理由:淘汰高耗能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节约能源法》配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