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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硅酸铝纤维及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 469(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委托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3262-Q-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2-19
申报日期
2018-03-02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7-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8-10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1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提出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技术委员会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立项目的:确定硅酸铝纤维和其产品的能源消耗限额。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16号)中关于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其中提到了要加快建材行业节能标准。

该产品是重要的耐火保温材料,广泛应用石化、冶金、电力等基础工业领域。

意义:硅酸铝纤维的生产采用电弧炉或电阻炉熔融,在生产过程中要耗费大量的电能,平均每生产1吨纤维产品,可直接消耗电能3000KWh~4000KWh,是耗能大户。

目前我国拥有硅酸铝纤维生产企业100余家,生产线近200条,但生产装备有很大差异,其能耗相差也很大:以电阻炉熔融、喷吹和离心甩丝成纤工艺为主,每年可生产硅酸铝纤维50万吨,按照每生产1吨产品耗电3000KWh计算,则每年最少可消耗电能15亿千瓦时。

通过本标准的制定实施,推动行业技术、装备进步,完全可将吨产品能耗降低10%以上,同时通过能耗限额,还可限制以电弧炉为生产方式的落后工艺,该工艺产品质量无保障、环境污染大、产量低,目前该工艺约占产能的20%~30%。

通过标准的制定将在目前的基础上至少节约30%的能源消耗,同时调整了产业结构和产品质量状况,有益于行业健康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硅酸铝纤维和其制品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术语定义、等级限额和能耗统计与计算方法、节能基础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硅酸铝纤维及其制品的生产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企业或生产线的能耗控制。

涉及的产品清单

硅酸铝纤维及其制品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能耗限定值和能耗准入值

强制理由:淘汰高耗能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节约能源法》配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