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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智能制造 远程运维系统通用要求》由 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大学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金风慧能技术有限公司沈机(上海)智能系统研发设计有限公司树根互联技术有限公司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大河智信科技股份公司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动化仪器仪表所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2039-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0-16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6-15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7-13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11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110 网络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无。

目的意义

远程运维是制造业企业服务化转型的重大机会,伴随制造业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的提高,设备代替人工及设备复杂性程度提高、生产运行节奏加快等,任何机器设备的停工所造成的损失都是巨大的,此类需求会逐步凸显。

传统设备靠人定期检修、运维和保养,这种模式将会被远程实时监控、故障诊断、远程维修等快速替代。

标准在推进智能制造发展中起着基础性和引导性的作用,目前国内的研究大多局限于运维管理要求,且适用面较窄,仅仅针对于某些特定行业,如互联网数据中心运维管理技术要求,其规定了互联网数据中心(IDC)运维管理的主要功能要求,包括门户管理、服务管理、资源管理及维护、监控功能、统计分析及日志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适用于互联网数据中心;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运维管理规范,标准规定了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作的要求,适用于证券期货机构;IT运维服系列标准,规定了IT运维服务管理框架、管理支撑系统等。

大多数行业尤其是制造行业,国内外仍没有开展远程运维关键技术的标准化研究与制定工作,企业缺乏如何高效地推动其远程运维服务模式的抓手。

本标准聚焦远程运维应用,开展远程运维系统通用要求标准研制。

旨在指导远程运维系统的设计、开发,填补了国内外标准化空白。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规定了远程运维的系统架构和功能要求,适用于远程运维的部署、实施和运营。远程运维系统由设备层、传输层、数据层和服务层组成。设备层是指设备本身带有信息采集功能和通信功能的智能设备,或者设备加装信息采集器,并且具有通信功能,可将采集信息传输至远端远程运维平台。传输层是指通过公用网络和专用网络连接现场设备。数据层包括数据处理、数据存储、数据管理和数据发布。服务层是指通过PC终端或移动终端设备可获得远程运维服务,远程运维服务包括状态监测、故障诊断、故障告警、故障预警、备件管理、健康管理和预测性维护等服务。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2017年智能制造专项《远程运维关键技术标准研究与试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