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智能制造 远程运维系统通用要求》由 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大学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金风慧能技术有限公司 、沈机(上海)智能系统研发设计有限公司 、树根互联技术有限公司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大河智信科技股份公司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自动化仪器仪表所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110 网络 |
无。
远程运维是制造业企业服务化转型的重大机会,伴随制造业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的提高,设备代替人工及设备复杂性程度提高、生产运行节奏加快等,任何机器设备的停工所造成的损失都是巨大的,此类需求会逐步凸显。
传统设备靠人定期检修、运维和保养,这种模式将会被远程实时监控、故障诊断、远程维修等快速替代。
标准在推进智能制造发展中起着基础性和引导性的作用,目前国内的研究大多局限于运维管理要求,且适用面较窄,仅仅针对于某些特定行业,如互联网数据中心运维管理技术要求,其规定了互联网数据中心(IDC)运维管理的主要功能要求,包括门户管理、服务管理、资源管理及维护、监控功能、统计分析及日志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适用于互联网数据中心;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运维管理规范,标准规定了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作的要求,适用于证券期货机构;IT运维服系列标准,规定了IT运维服务管理框架、管理支撑系统等。
大多数行业尤其是制造行业,国内外仍没有开展远程运维关键技术的标准化研究与制定工作,企业缺乏如何高效地推动其远程运维服务模式的抓手。
本标准聚焦远程运维应用,开展远程运维系统通用要求标准研制。
旨在指导远程运维系统的设计、开发,填补了国内外标准化空白。
规定了远程运维的系统架构和功能要求,适用于远程运维的部署、实施和运营。远程运维系统由设备层、传输层、数据层和服务层组成。设备层是指设备本身带有信息采集功能和通信功能的智能设备,或者设备加装信息采集器,并且具有通信功能,可将采集信息传输至远端远程运维平台。传输层是指通过公用网络和专用网络连接现场设备。数据层包括数据处理、数据存储、数据管理和数据发布。服务层是指通过PC终端或移动终端设备可获得远程运维服务,远程运维服务包括状态监测、故障诊断、故障告警、故障预警、备件管理、健康管理和预测性维护等服务。
2017年智能制造专项《远程运维关键技术标准研究与试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