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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智能工厂建设导则 第2部分:虚拟工厂建设要求》由 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石化盈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首都航天机械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2045-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0-16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6-15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7-13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5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50 信息技术在工业中的应用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虚拟工厂建设标准的研制,不但为虚拟工厂建设提供统一的标准,也可用指导企业开展虚拟工厂建设和工厂建设水平的诊断。

本项目研究成果有利于提升智能工厂的建设水平,加快推进智能制造的发展。

1、虚拟工厂建设标准的研制可推动建立虚拟工厂的数字资产,使虚拟资产可管理、可操作、可继承,有助于信息资源在工厂全生命周期的共享和信息集成。

2、用于生产系统的规划、优化和实施,指导物理工厂建设和运营。

3、有利于开展智能制造应用领域、应用企业和应用项目智能工厂建设,实现规划验证和评估。

4、指导企业开展虚拟工厂建设水平的诊断。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虚拟工厂建设要求适用于工厂数字化资产交付,生产系统优化,以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虚拟工厂建设。 虚拟工厂建设要求包括虚拟工厂建设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模型分类、建模要求、仿真分析要求、人机交互要求等。 (1)模型分类 按照对象分类将虚拟工厂中的模型分为生产系统模型、产品模型、控制模型三类,并对各类型模型的几何信息、功能和性能特性等内容进行规定。 (2)建模要求 建模要求主要从工厂/车间布局仿真建模要求、物流仿真建模要求、生产过程仿真建模要求、装配/加工过程仿真建模要求、人机工效仿真建模要求、机器人仿真建模要求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展开。 (3)仿真分析要求 仿真分析要求主要从工厂/车间布局仿真、物流系统仿真、生产过程仿真、装配/加工过程仿真、人机工效仿真、机器人仿真等角度对虚拟工厂的仿真分析准备数据、仿真分析与优化、仿真分析结果等进行了规定和规范。 (4)人机交互要求 人机交互要求主要从可视化展示模型要求、成品交付、交互展示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展开。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2016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项目《智能工厂建设导则标准研究和试验验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