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流程型智能制造能力建设指南》由 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 、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青岛海尔工业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石化盈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亮风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 、清华大学 、天津大学 、同济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宁夏共享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海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020 信息技术(IT)综合 |
在《中国制造2025》的指导下,制造业企业在不断探索智能制造的方法与路径,但是如何衡量企业自身当前或将来要达到的智能制造能力,还未有成熟的方法 本标准旨在为流程型企业依据进行实施提供指南,依据流程型智能制造能力等级模型,给出了流程企业实施不同等级的智能制造的最佳实践。
本标准适用于流程型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明确实施路径。
本标准能够帮助企业认清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利于企业发现差距,结合企业的智能制造战略目标,寻求改进方案,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本标准为相关方评价智能制造能力等级提供一致的、公正的方法或依据。适用于流程型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明确实施路径。 本标准给出了实施智能制造能力建设的重点内容。通过“制造”和“智能”两个维度考虑,对组织的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资源要素、互联互通、系统集成、信息融合、新兴业态10大类核心能力的建设,帮助企业根据不同等级推进最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