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金融机构风险管理 框架》由 TC180(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60 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
本标准提供了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原则和通用性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 本标准可用于整个组织的生命周期及广泛的活动,包括战略和决策、运营、过程、职能、项目、产品、服务和资产。 本标准可以应用于任何类型的风险,无论其性质及是否有积极或消极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