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金融机构风险管理 术语》由 TC180(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60 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
近年来,随着金融创新加快,金融业日益繁荣,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形成了不少风险隐患, 2016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201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明确提出“制定银行、证券、保险、金融科技等领域的风险监测、风险计量、信用评价、风险提示与公示、信息保护等标准,提高风险防控精准性。
探索ISO 风险管理国际标准在银行业应用的可行性,指导金融机构建立更加系统的风险管理框架”。
为了更好的推进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填补金融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的空白,经过与一行三会领导和有关社会专家研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 术语》和《金融机构风险管理 框架》两项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其中本标准是《金融机构风险管理 术语》,术语是在特定专业领域中一般概念的词语指称(GB/T 15237.1-2000),目前各类金融行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等对金融机构、金融风险种类、金融风险识别、计量、控制等的定义的有些是相同的,有些是不同的,通过制定术语标准,明确概念、规范用词、统一语境,为金融风险防控标准化的后续工作打好基础,与《金融机构风险管理 框架》国家标准配合使用,可以从顶层设计方面解决我国金融风险防控标准缺失的问题,用于指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风险防控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与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有关的基本术语的定义,旨在鼓励用连贯的方法和一致的理解对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相关活动进行描述,并在涉及到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过程和框架时使用统一的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