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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区域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由 TC151(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2160-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7-12
申报日期
2018-02-05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20.1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20 质量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归口单位
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

”进入新时代,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发展要解决的问题发生重大变化,在继续保持生产力一定发展速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更加注重“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

在产业结构上,由资源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向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产业为主转变。

在产品结构上,由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产品为主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为主转变。

在经济效益上,由高成本、低效益向低成本、高效益的方向转变。

在生态环境上,由高排放、高污染向循环经济和环境友好型经济转变。

在2017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指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必须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创建和完善制度环境,推动我国经济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将相关指标总结为指导性标准并进行全面推广,成为区域发展质量进行评价和对标比较的工具,实现区域绩效指标的标准化,对践行国务院发布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总体要求和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现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要求,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并有利于区域找到自身的优势并识别短板问题,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提升区域竞争力。

质量强市战略是城市发展长远重大战略。

自2012年起至今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已进入第6个年头,该项工作得到各地方城市的积极响应,质量强市战略逐渐成为各城市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

通过开展质量强市工作,各城市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公众质量意识得到提升,也推动了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

2017年,第三届中国质量奖评选工作在参评组织范围中加入了“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政府,也对质量强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标准通过研究区域发展质量和高质量发展的内涵,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为基础,构建区域发展质量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

本标准可以运用于各区域间发展质量水平的客观比较,可以对区域高质量发展水平的量化评估和分析,还可以用于质量强市和中国质量奖的参评城市质量考核的参考依据。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定义并确定了一组区域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明确了指标内涵。 本标准适用于需要通过比较进行发展质量测评的各类区域。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通过厘清区域发展质量和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和外延,构建具有导向性、科学性和可评价性的区域高质量发展评价三级指标体系,分别从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八个方面给出了区域发展质量指标的具体内容和计算方法,有效指导分析区域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