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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喷雾消毒效果评价方法》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2199-T-361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0-16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5-09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5-24
标准类别
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8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80 消毒和灭菌
归口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
执行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喷雾消毒效果的评价原则和方法,适用于使用喷雾消毒方法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效果评价。喷雾消毒涉及物体表面和空气,本标准将喷雾消毒效果分为物体表面消毒效果和空气消毒效果,用不同试验方法和指标菌评价其效果。 1. 术语和定义 “喷雾消毒”和“密闭小空间”是本标准的特定术语。喷雾消毒作为一种常用消毒作用方式,目前尚未设置定义,本标准是对喷雾消毒效果的评价方法,须明确何种消毒方式称为喷雾消毒,故经专家讨论形成本标准中“喷雾消毒”的定义。喷雾消毒时,不同大小空间的空气消毒效果评价方法不同,结合现场调研结果,经专家讨论形成本标准中“密闭小空间”的定义,以便在实际应用时,选择正确的空气消毒效果评价方法。 2.试验分组 喷雾消毒效果评价分实验室试验、模拟现场试验和现场试验,实验室试验必须做,模拟现场试验和现场试验可选做其一。本原则按照原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中消毒产品检验基本要求而定。 2. 杀灭微生物指标 杀灭微生物指标包括实验室试验、模拟现场试验和现场试验三项。由于喷雾消毒涉及物体表面和空气,所以各组试验中,杀灭微生物指标分为物体表面消毒和空气消毒两类。 3.试验方法 按照上述评价指标,试验方法分为物体表面喷雾消毒效果评价和空气消毒效果评价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