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 第5部分:车载装置与通信中心间数据接口》由 TC25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无锡物联网产业研究院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320 报警和警告系统 |
据统计,近年我国每年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在2亿吨左右,全国共有道路危险货运企业6800多家,运输车辆1164万辆,从业人员超过21万人。
其中,危险品运输占年货运总量的30%以上,并呈上升趋势,且95%以上的危险品涉及异地运输。
长距离、大吨位则成为我国危险品道路运输的普遍状况。
由于危化品大多数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性,在生产、运输、存储、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均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在运输过程中也存在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隐患,由此所引发的爆炸性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2011年,交通部、公交部、安监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文《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必须为“两客一危”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保证车辆监控数据准确、实时、完整地传输。
经过几年来的发展,爆炸性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监控系统已经从之前主要进行GPS定位发展到了如今能够对车载危险化学品安全状态进行监控,并在系统功能、性能方面有了显著提升。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于2007年发布实施的安全行业标准A AQ3007-2007《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车辆安全监控系统-车载终端与通信中心间数据接口协议和数据交换技术规范》已与当前监控系统的实际情况极不适应,急需进行修订。
鉴于爆炸性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监控管理工作涉及到公安部、交通部、安检总局等多个部委多种行业,有必要以AQ3007-2007为基础,结合监控系统技术发展现状,制定相关国家标准。
因此,通过制定《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 第5部分:车载装置与通信中心间数据接口》国家标准,规范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从爆炸性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的角度加强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与管理十分必要。
同时,本标准的制定,将对推动爆炸危险化学品传感器及安全监测系统关键技术在爆炸、火灾事前监测预警工作中的应用,提升我国爆炸性危险化学品事故监测预警预防能力、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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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基于GPS全球定位系统(以下简称GPS)、无线移动通信技术和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的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车载装置。 2、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车辆安全监控系统中的车载装置(以下简称车载装置)的要求、测试方法、包装、运输、储存和安装等内容。
2017YFF0207000 “爆炸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应急产品和应急服务技术标准研究”
AQ3007-2007《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车辆安全监控系统-车载终端与通信中心间数据接口协议和数据交换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