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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电气安全 风险预警指南》由 TC25(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等单位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3186-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10-24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7-30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8-13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020
29 电气工程
29.020 电气工程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电气设备应用场所中的各类低压电器: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熔断器、电动工具、旋转电机、小型电力变压器、电抗器、电源装置及类似产品、电力电容器、电力电子系统和设备、电焊机、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低压电涌保护器等,同时也适用于在电气设备应用场所中使用的工业机器人。

目的意义

风险管理中,当系统的风险水平已经很低时,要进一步降低就越困难,为此所花费的成本也往往更多。

因此,任何工业系统都是存在的风险的,不可能通过预防措施来彻底消除风险。

实际中,通常在工业系统的风险水平和成本之间做出折中。

残留的风险指标在可忽略线之下,可以被接受,前期无需再采取安全改进措施。

生产中,随着工业系统中电气设备应用的逐渐广泛和密集,其电气安全风险会加剧,残留风险也存在被触发的可能。

研究分析这些风险的时域性变化,及时发现危险前兆,建立风险预警系统,是实现现代化安全管理的必要环节。

为合理科学地建立电气安全风险预警及系统,将研制4项系列标准,包括:《电气安全 风险预警指南 第1部分:通则》、《电气安全 风险预警指南 第2部分:评估》、《电气安全 风险预警指南 第3部分:监测》、《电气安全 风险预警指南 第4部分:措施》。

4项系列标准将基于潜在隐患和可能发生的危险,依据电气安全理论和经验研究等成果,借助风险评估、信息监测等理论和技术手段,研究潜在电气风险因素,模拟事故演化机理和路径,分析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和风险级别,进行超限预警,实现电气安全。

本部分是系列标准的第1部分—《电气安全 风险预警指南 第1部分:通则》。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标准规定了电气安全风险预警系统的总则、电气安全风险预警的时域性、电气安全风险预警要素、电气安全风险预警分级等内容。适用于电气安全风险预警系统的建立。 主要技术内容: 第4章:总则:建立电气安全风险预警系统的原则、预警系统的构成、预警水平协调; 第5章:电气安全风险预警的时域性:预警时域中的接近和触及、预警时域性特征、预警时域间的兼容; 第6章:电气安全风险预警要素:预警要素的确定原则、关联性预警要素、前兆性预警要素、函数性预警要素、预警要素的量化; 第7章:电气安全风险预警分级:预警级别的划分的原则、预警的分级、预警级别的表达。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2017YFF020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