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第2部分:游泳场地》由 451(体育总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体育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华安联合认证检测中心;华体集团有限公司等 。
|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
| 97.220 运动设备和设施 |
| 97.220.10 运动设施 |
本部分规定了游泳、跳水、水球和花样游泳等游泳场地及附属设施要求、检验方法和合格判定规则。本部分适用于竞赛和训练用标准游泳场地,非标准及休闲娱乐用游泳场地可参照执行。 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场地分类;5、要求;6、检测方法;7、合格判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