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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机动车和挂车光信号装置及系统》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21(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及灯光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20190051-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2019-04-12
公示开始日期
2018-12-25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25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40.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43.040.20 照明、信号和警告设备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及灯光分会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机动车及挂车光信号装置及系统(位置灯、转向灯、制动灯、倒车灯、后雾灯、昼间行驶灯侧标志灯、示廓灯、牌照灯、标志灯具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机动车及挂车光信号装置及系统(位置灯、转向灯、制动灯、倒车灯、后雾灯、昼间行驶灯侧标志灯、示廓灯、牌照灯、标志灯具等)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适用于M、N、L类机动车使用的光信号装置及系统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装置的不同型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强制理由:汽车灯光设计过亮或过暗,以及不规范的安装使用都会引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了保障行车安全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必须强制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在汽车灯光标准体系中不可或缺,本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有关基础和相关标准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