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机动车道路照明装置和系统》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21(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及灯光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
| 43.040.20 照明、信号和警告设备 |
机动车前雾灯、近光前照灯、远光前照灯、昼间行驶灯、自适应前照明系统。
范围:机动车前照灯装置和系统 主要技术内容:前照灯装置和系统的配光性能、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前照明装置及系统的各功能的配光性能、色度和配光稳定性等。
强制理由:机动车前照明装置和系统,是机动车主动安全的重要基础部件,其配光性能、色度、配光稳定性对道路交通安全及车辆行驶安全至关重要,在国外均以技术法规进行规范,在我国应以强制性标准实施。
本标准与有关法律和强制性标准保持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