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满意度测评规范》由 TC594(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94SC2(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政务服务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务院办公厅。
主要起草单位 合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安徽工匠质量标准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
目前,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在服务满意度测评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普遍存在标准不一致,方法不统一,导致测评结果缺乏权威性,无法在一个区域甚至全国范围内应用推广,先进的工作经验无法有效复制。
制定《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满意度测评规范》国家标准,统一服务满意度测评机制,实现全面、客观、公正评价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达到服务质量可测、服务结果可评、服务行为可控,为有效改进服务决策提供依据;也为各地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优化环境,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技术支撑。
范围:适用于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为民服务窗口,公用事业单位设立的便民办事大厅,其他服务类机构可借鉴采用。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满意度测评的术语和定义、测评原则、测评方法与权重、测评结果的统计与运用、改进提高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