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项目《小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由 469(国家标准委)提出,委托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排灌及节水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20183256-Q-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2018-12-19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7-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8-10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7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91.140.70 卫生设备
提出部门
国家标准委
技术委员会
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建筑设施内冷水管路上,供水压力不大于0.6MPa条件下使用的各类小便器的水效评价。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小便器的水效限定值、节水评价值、水效等级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建筑设施内冷水管路上,供水压力不大于0.6MPa条件下使用的各类小便器的水效评价。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小便器的基本要求、水效等级、水效限定值和节水评价值。

强制理由:作为能效标识制度的延伸,水效标识制度在国际上如澳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环保及经济效益,在我国即将实施的水效标识制度,其相应的水效标准中水效限定值实施强制,将大大促进我国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2012年《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明确提出“制定节水强制性标准,逐步实行用水产品用水效率标识管理,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水利部印发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中更是将“建立用水效率标识管理制度”作为实行最严格最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的重点,提出“推行用水产品用水效率标识管理,研究制定主要用水产品用水效率限值,制定用水效率等级强制性国家标准,对产品的用水效率进行分级并对节水水平进行标识,加快制定用水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建立用水效率标识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