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1部分:末端试水装置》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220 消防 |
| 13.220.20 防火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
范围:该标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1部分:末端试水装置。 主要技术内容: 1外观与标志;2额定工作压力;3材料;4连接形式;5流量系数;6强度性能;7密封性能;8功能;9工作可靠性;10耐盐雾腐蚀性能; 11过载能力;12耐电压性能;13绝缘要求;14接触电阻;15工作电源;16压力显示;17 耐低温性能;18 耐高温性能;19 耐应力腐蚀性能;20观察视窗功能(针对手动型);21手动开启力;22远程控制、信号反馈及联动性能;23传感器、控制元件、显示元件的要求。 其中计划修改:分类方法、型号编制方法、保护罩要求、流量系数、压力表要求等条款;计划增加:高温要求、低温要求、不锈钢材质的要求、观察视窗功能要求、手动开启力要求、远程控制、信号反馈及联动性能、传感器、控制元件、显示元件要求等条款。
1外观与标志;2额定工作压力;3材料;4连接形式;5流量系数;6强度性能;7密封性能;8功能;9工作可靠性;10耐盐雾腐蚀性能; 11过载能力;12耐电压性能;13绝缘要求;14接触电阻;15工作电源;16压力显示;17 耐低温性能;18 耐高温性能;19 耐应力腐蚀性能;20观察视窗功能(针对手动型);21手动开启力;22远程控制、信号反馈及联动性能;23传感器、控制元件、显示元件的要求
强制理由:产品质量关系到建筑内安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否在火灾条件下正常动作,能否起到控火控烟作用,与人民生命财产密切相关,因此技术要求需要强制。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无抵触。修订后的该标准与现行的GB5135系列标准及GB50084 -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