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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由 TC184(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3109-T-60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9-10-24
申报日期
2017-08-30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00.1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00 建筑材料
91.100.10 水泥、石膏、石灰、砂浆
归口单位
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国际标准:ISO863:1990。

采标中文名称:火山灰水泥的火山灰性试验。

目的意义

随着我国水泥行业的发展,水泥生产用混合材料中,常用的矿渣(含矿渣粉)及粉煤灰受资源和环保限制,加之地域分布不同,超半数省份无充足的矿渣、粉煤灰和符合标准要求的火山灰质材料,很多水泥生产企业选择玄武岩、增钙渣、废砖瓦(烧结类)等作为混合材。

其中增钙渣属于工业废渣,烧结类废砖瓦属于建筑垃圾,两者均有一定活性,如能合理利用,可降低工业废渣和城镇建筑垃圾堆存压力,有效促进固废资源循环利用。

此外,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承担的“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地域性天然原料制备建筑材料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以地域性天然火山灰渣为研究对象,开展利用火山灰渣制备绿色建筑材料关键技术研究。

因此,在常见火山灰质材料短缺的情况下,本标准针对近几年陆续出现的地域性新火山灰材料,进行系统试验研究,确定其指标,规范其在水泥中的应用,对工业废渣和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生产中作为混合材料使用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与现行标准相比,扩大火山灰质材料种类,如增加玄武岩、增钙渣、废砖瓦(烧结类)等; 二、主要技术内容 包括:1、烧失量;2、三氧化硫;3、火山灰性;4、强度活性指数;5、放射性。与现行标准相比,主要将“28天抗压强度比”改为“强度活性指数”。

涉及的产品清单

GSB 08-1337中国ISO标准砂 GSB 14-1510强度检验用水泥标准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