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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3268-Q-312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2-19
申报日期
2017-10-08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7-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8-10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2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220 消防
13.220.20 防火
提出部门
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控制核心,包括了对各类消防设备的联动控制、电源管理和信息显示,这些消防设备对保证人员疏散、扑灭各类火灾、防止火灾扩散起着重要作用,是建筑中不可缺少的安全系统。

国家标准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自实施以来,在指导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用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设计、生产、质量检验、消防监督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并已转化为国际标准ISO7240—28《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第28部分: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随着高层建筑及大型建筑的建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网络规模越来越大,系统中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

为了提高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需要建设多层次的消防联动控制网络,统一通信协议,使不同的联动控制子系统能够协调运行。

为此,国家标准GB 4717《火灾报警控制器》在修订过程中,制定了消防设备控制总线的技术要求,统一了总线通信协议。

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中,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与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或消防联动控制器通过消防设备控制总线连接进行通信,各类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也应该按照消防设备控制总线的要求进行系统设计。

因此,GB 168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应增加相应的技术内容,规范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应用。

随着国家标准GB 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和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布实施以及消防物联网的建设,对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功能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图形显示装置需要能够连接火灾报警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等控制设备,显示各系统的状态信息;图形显示装置应具有组网的功能,以满足集中显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状态信息的需求;图形显示装置还应具有网络接口向社会单位消防物联网中心上传信息的功能。

此次修订将针对上述需求制定相应的技术内容。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出现了由于单节电池失效,造成整个电源系统无法应急启动的情况。

针对此问题,标准编制组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研究了解决此问题的技术方法,此次修订将制定相应的技术内容,以提高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可靠性。

同时,增加消防应急广播系统与民用广播系统复用功能,规范防排烟控制系统、消防水泵控制系统设计,提高模块的阻燃性能都是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需要解决的问题。

此次标准修订将在上述方面开展研究,提出标准解决方案。

此次标准修订主要针对满足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多层次拓扑结构的应用需求和改进系统性能,提高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和自身安全性,,在系统的功能要求、性能要求上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技术指标,为消防一体化的实施和消防物联网的建设提供技术基础。

标准的修订对提高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技术水平,促进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定义、要求、试验、检验规则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使用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及组成系统的各类设备。 其他环境中安装的具有特殊性能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及组成系统的各类设备,除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规定外,亦应执行本标准。

涉及的产品清单

消防联动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传输设备、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模块、消防电动装置、消火栓按钮等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产品。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

强制理由:本标准的强制性属性是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产品强制性认证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也是督促和约束相关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前提保障。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消防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GA 1061-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引用了本标准。